提示一:舊備案系統中成功備案的用戶,請您直接在新備案系統中認領您的備案數據即可,不必再次提交。
提示二:由于目前備案的"新增"、"變更"階段都需要從工信部接口驗證填寫的備案信息,驗證信息比較多,包括:備案域名、主辦單位主辦人全稱,主辦單位性質,主辦單位證件類型,主辦單位證件號碼等;在工信部接口繁忙時將影響備案提交的速度,請您諒解。
提示三:黑龍江、陜西、河南、甘肅、西藏及山東六個省通信管理局暫停對外省接入商的客戶網站進行ICP備案審批,江蘇主體僅支持電子化核驗備案,特此通知。
如有任何問題請咨詢備案部門:400-700-7300
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五條規定,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組織或個人利用通過互聯網域名訪問的網站或者利用僅能通過互聯網IP地址訪問的網站,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備案時您需要提交網站和域名信息,對應管局會對您的網站和域名進行核查,核查其是否滿足備案要求。因此備案前,您需要準備以下資料進行備案。具體如下:
第一種:線上電子化核驗所需資料
1.ICP備案信息登記表word電子版
2.主辦單位證件原件掃描件 注:主辦單位為個人:證件為個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主辦單位為單位:證件為營業執照
3.法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4.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5.域名證書原件電子版以及域名實名認證截圖
6.北京以外的省份如法人和網站負責人不是同一人,需提供蓋公章的法人授權書原件掃描件
第二種:線下紙質化核驗所需資料(個人證件不是身份證的、單位證件不是營業執照的需采用紙質化核驗方式)
1.ICP備案信息登記表word電子版
2.主辦單位證件原件掃描件
3.法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4.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5.域名證書原件電子版以及域名實名認證截圖
6.真實性核驗單蓋公章(一式兩份)(直接攜帶公章來我司現場核驗或將蓋公章的核驗單快遞至我司備案部)
7.網站負責人幕布備案照片(前來我司現場拍照或自行噴繪幕布拍照后發送電子版) 注:幕布尺寸1.6米 * 1.6米
8.北京以外的省份如法人和網站負責人不是同一人,需提供蓋公章的法人授權書原件掃描件
1.所有使用我司互聯網服務接入的網站主辦者必須在取得工信部備案號后的30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www.beian.gov.cn辦理公安機關互聯網備案手續。對拒不履行網站備案手續的,我司將按照上級網安部門要求對網站予以關停處理,直至取得公安備案號后才會解封。
2.登錄全國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www.beian.gov.cn選擇網站用戶自行注冊,完成注冊后登錄進去按照中文提示錄入開辦主體信息和網站信息。確認信息錄入無誤后點擊提交顯示待網站主辦者通信地址屬地網安后臺審核中。 注:網安審核方式:線上審核通過下號或通知攜帶紙質資料去屬地分局面審
3.網站所屬單位或個人取得公安機關備案編號后,須立即將備案編號“X公網安備110108XXXXXX”懸掛在所備案網站首頁下方顯著位置,以備公安機關檢查。
如有任何問題請咨詢備案部門:400-700-7300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IP地址分配聯盟成員 北京市通信行業協會會員單位 中國互聯網協會會員單位
跨地區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B1-20150255)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京ICP證060342號) 京ICP備05032038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0193號
Copyright ?2005-2024 北京互聯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